LOL官方投注平台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(洪涝灾害)的通知
粤财资环〔2021〕115号
有关地级市财政局:
根据《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商请下拨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和2021年省级特大三防应急救灾资金的函》(粤应急函〔2021〕517号)及有关规定,经审核,现下达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(洪涝灾害)共计1000万元(具体项目、金额详见附件1)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收入列“110026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”功能科目,支出列“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”功能分类科目。
二、请认真落实《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建〔2020〕245号)等文件要求,切实管好用好本次下达的救灾资金,各地级以上市应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县(市、区),各地、各单位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,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,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,不得挤占、截留或挪用,确保专款专用。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。资金分配办法及分配结果于2022年1月10日前抄送省财政厅。
三、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,在预算执行过程中,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,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,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。此外,要组织本级主管部门制定项目明细绩效目标,于60日内报送省财政厅和省级主管部门备案。
四、此次下达资金为2021年中央参照直达资金(标识:0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),贯穿资金分配、拨付、使用等整个环节,且保持不变。向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,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,并保持中央资金标识不变。同时,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,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,确保数据真实、账目清晰、流向明确、资金直达基层。直达资金下达后,
应按照预算公开规定及时公开预算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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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2月10日